交通事故物品未扣押还能鉴定

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中车辆鉴定的详细流程如下:
1.在出现需要鉴定事故车辆及其相关检材的情况下,办案人员需在案发后的72小时之内,根据相应的规范和要求,认真填写鉴定委托书,并务必亲自将其送往鉴定大厅技术科进行登记。
对于涉及到需要对车辆、物品以及人员进行司法鉴定的事故案件,必须有办案人员以及双方当事人三方共同在场,并且在现场签署确认书之后才可生效,缺少任何一方的签名都将导致鉴定无法进行。
2.如果有任何一方或者一个人拒绝出席鉴定会或者拒绝在确认书上签字,办案民警应撰写详细的情况说明,并提交给大队领导以及主管事故科长进行审核和批准。
例如,如果仅需对车辆进行痕迹检查和安全检测,则可以直接前往事故鉴定中心缴纳费用,然后找到当天值班的工程师进行车辆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